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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專項整治煙花爆竹類違法案件,兩個月收繳6500余箱
隱蔽倉庫內,百余箱煙花爆竹雜亂堆放、無任何安全防護;網(wǎng)絡平臺上,違法人員暗自發(fā)布售賣信息、招攬客源……臨近春節(jié),非法運輸、存儲、販賣煙花爆竹的風險隱患也悄然抬頭。對此,上海警方依托“礪劍”專項行動,持續(xù)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全鏈條嚴厲打擊相關違法違規(guī)行為。
1月22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專項打擊整治2個月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煙花爆竹類違法犯罪案件110余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20余人,收繳違法煙花爆竹6500余箱。其中,浦東警方已累計查處涉煙花爆竹類違法犯罪29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31人,依法查繳煙花爆竹2000余箱。

民警查獲的部分煙花爆竹。澎湃新聞記者 徐亦嘉 圖
一邊穿梭于街頭巷尾擺攤郊外,一邊對接網(wǎng)上客源
“警官,有人在路邊售賣煙花爆竹。”2026年1月12日,浦東公安分局川沙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轄區(qū)內有人員在街頭違法兜售煙花爆竹,且存在現(xiàn)場燃放小型煙花吸引顧客的行為,不僅擾民還暗藏安全隱患。接到舉報后,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通過走訪周邊商戶、調取沿街公共視頻、迅速鎖定了違法人員陳某某、徐某某的活動軌跡及貨物藏匿地點。1月15日,民警找準時機出擊,一舉抓獲兩名違法人員。

民警鎖定違法人員陳某某、徐某某的活動軌跡,一舉抓獲兩名違法人員 。上海市公安局供圖
到案后,陳某某、徐某某均如實交代了其非法買賣、運輸、存儲煙花爆竹的違法事實。二人坦言,為牟取私利,近期先后兩次結伙駕車前往外省市,花費14000余元購入各類煙花爆竹30余箱,計劃以高于市場價兩倍的價格進行售賣,隨后悄悄運回上海,藏匿于陳某某租賃的一處偏僻倉庫內。為快速出手貨物,兩人精心策劃“雙線作戰(zhàn)”,一方面駕車穿梭于街頭巷尾擺攤叫賣,特意現(xiàn)場燃放小型煙花制造聲響、吸引路人駐足購買;另一方面對接網(wǎng)上結識的客源,搭建起“線上付款、線下拿貨”的非法交易通道。目前,30余箱涉案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繳,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跨省購入煙花爆竹,在“開張”之際就被抓
2026年1月5日17時許,浦東新區(qū)高東派出所根據(jù)前期摸排掌握相關線索,在轄區(qū)一小區(qū)周邊設伏守候,精準打擊非法運輸、存儲煙花爆竹行為。當目標車輛停靠路邊、駕駛人王某某下車準備交接貨物瞬間,民警果斷出擊將其當場控制。
審訊中,王某某神色慌張、言辭閃爍,民警在其隨身攜帶物品中發(fā)現(xiàn)一把可疑倉庫鑰匙。結合審訊信息,民警判斷該鑰匙大概率與非法存儲點相關。隨后,民警在小區(qū)附近一處隱蔽倉庫找到該鑰匙對應的存儲點,打開倉庫后發(fā)現(xiàn)百余箱煙花爆竹雜亂堆放,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一旦發(fā)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王某某在隱蔽倉庫內藏匿了160余箱涉案煙花爆竹。 上海市公安局供圖
經查,王某某專程跨省以1萬余元價格購入這批煙花爆竹,違規(guī)運抵上海后正打算通過網(wǎng)絡拓展銷路,殊不知其此前在網(wǎng)上發(fā)布的販賣信息早已被警方掌握,就在其“開張”之際被警方精準查獲。目前,王某某因涉嫌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60余箱涉案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繳。
警方提醒:非法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購買沒有質量保證的煙花爆竹極易引發(fā)火災等安全隱患。春節(jié)期間,上海設有專門正規(guī)的煙花爆竹銷售點位,滿足市民節(jié)日燃放需求。市民如需購買,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指定零售點現(xiàn)場實名登記購買,切勿輕信網(wǎng)絡售賣信息,共同守護城市平安與生態(tài)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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