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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關于K1373列車砸窗通風的討論,沒有因廣鐵長沙客運段的通報而淡去
關于K1373次列車“砸窗”事件的討論,并沒有因廣鐵長沙客運段發(fā)布的詳細通報而淡去,反而引發(fā)了更多的討論。
7月2日晚,K1373次旅客列車突發(fā)事故導致斷電滯留浙江金華,因車廂悶熱,一名男性旅客砸窗通風,卻受到鐵路公安教育批評,此事引發(fā)熱議。7月5日中午,廣鐵長沙客運段官方微博再次通報事件詳情稱,車內雖悶熱,但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

網(wǎng)絡視頻截圖
上海鐵路局金華車務段此前通報稱,7月2日20時28分許,金溫地方鐵路公司一列貨物列車在金華市東孝鄉(xiāng)境內滬昆線東孝站停車不及,侵入下行正線,與正在通過的K1373次旅客列車機車發(fā)生側面沖突,致客車機車前臺車脫線,無人員傷亡。7月2日23時27分,經(jīng)鐵路部門緊急處置,滯留在滬昆線東孝站的K1373次旅客列車,換掛機車后恢復運行。
在滯留的三小時內,車廂悶熱引起乘客的不適和不滿。據(jù)網(wǎng)友發(fā)布的多段現(xiàn)場視頻顯示,車內多名乘客滿臉大汗,有男性乘客脫去上衣赤膊,一名工作人員上衣也已濕透;也有乘客對工作人員說:“快悶死了,能不能開車門?!?/p>
事發(fā)后,3號車廂內一名男性乘客取下安全錘砸破車窗。這一舉動,讓悶熱的車廂得到了通風。一名乘客向媒體回憶,窗戶被砸后“風吹進來了,就舒服多了,車上溫度計顯示的溫度也降下來了”。

網(wǎng)絡視頻截圖
據(jù)廣鐵長沙客運段7月5日中午詳情通報稱,事發(fā)地東孝站為四等小站,不辦理客運、貨運業(yè)務,僅辦理列車接發(fā)技術作業(yè),無旅客候車室和乘降站臺,事發(fā)時車站僅有3名行車工作人員當班。
事發(fā)后,該段在車上的添乘干部立即召集列車所有工作人員啟動緊急處置,加強全車巡查。21時許,列車工作人員將各車廂乘務間、廁所、洗臉間、車廂內80余個能夠開窗通氣的氣窗全部打開,進行通風降溫,將班組自帶的40余瓶礦泉水發(fā)給旅客。21時20分,車內溫度為31度左右,3號車廂一名50多歲女性旅客反映頭暈,列車工作人員將其安排在4號乘務間休息。
通報稱,7月2日22時04分許,3號車廂一名男性旅客擅自取下消防安全錘試圖砸車窗,列車工作人員上前勸阻未果,導致一塊車窗玻璃被砸破。而事發(fā)時,列車工作人員對車內悶熱和旅客耐受情況跟蹤研判,認為客車滯留線路兩側無站臺、車門離地面高度超1.5米、事發(fā)時為夜晚、車外無照明、開啟車門可能存在旅客下車摔傷人身安全風險,車內雖悶熱但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
通報表示,7月2日23時11分許,列車空調恢復運行。列車??拷鹑A站后,鐵路公安對砸窗男子進行批評教育,車輛工作人員對破損車窗進行了修復。
此詳情通報發(fā)布后,再次引發(fā)社會熱議,輿論焦點在于“在當時的情況下,乘客是否可以砸窗通風?砸窗的乘客是否應該受到批評教育?”
另外值得一追問的是,出現(xiàn)類似的緊急情況,該怎樣處置,如何開啟車門、車窗?在開啟車門車窗仍未能達到降溫效果時,是否可以采取緊急砸破車窗的措施?又該由誰來判斷、執(zhí)行采取破窗通風的緊急避險措施?
財新此前報道,有業(yè)內觀點認為,鐵路部門不應對該砸窗男子進行批評教育,理由系民法典第182條中規(guī)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fā)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不過,前述條文亦規(guī)定,如果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shù)拿袷仑熑巍?/p>
7月6日,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斐然告訴澎湃新聞,從現(xiàn)場來看,鐵路工作人員試圖維持秩序,并且作出補救,這一點應該沒有爭議,他們也大汗淋漓地在應對旅客情緒。而最大的問題在于有沒有其他的,能夠降溫或者臨時安置旅客的方案,如更好的通風,臨時下車等等。
林斐然認為,現(xiàn)場工作人員在權責范圍內盡力而為了,但車廂內確實溫度過高,應急協(xié)調能力有限,這需考慮根據(jù)《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guī)則》進行系統(tǒng)性強化。
關于緊急避險方面,林斐然提到,車內高溫確實可能威脅乘客生命健康,男子砸窗行為確實可能視為緊急避險,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否應該定為緊急避險,要看砸窗對于解決問題有無具體幫助,比如室外溫度和室內差異有多大,每一節(jié)車廂要砸多少個窗戶才能夠達到效果,砸窗是否是應對事件的最好選擇,而不是一味鼓勵去砸窗。
澎湃新聞7月5日發(fā)布《馬上評丨“砸窗通風”是與非,不妨多問問現(xiàn)場乘客的感受》評論道:所以,該不該砸窗,也不妨多問問現(xiàn)場乘客的感受。這種詢問,也不只是字面意義的問,更應是尊重現(xiàn)場的判斷:在當時那種環(huán)境下,難不難受、要不要砸窗,更應當尊重的就是身處事發(fā)地乘客的意見,去理解他們的處境。
澎湃評論指出,仔細看看通報也能發(fā)現(xiàn),砸窗使用的是消防安全錘,這本身就是一個應對緊急情況的救援設施。這種設置本身也說明,緊急情況下是鼓勵人們想辦法自救的。至于對緊急情況的判斷,究竟是要求“嚴謹、細致、精確”,還是應當寬松一些,當預見到危險苗頭時即果斷出手,這其實是很值得討論的命題。
澎湃評論提到,這起事件引發(fā)的討論,不只是站隊那么簡單,更應當導向應急措施的思路梳理。視頻中有一個細節(jié)值得注意,破窗之后,迅速有一位工作人員擋住了這扇窗戶。客觀來說,他也在盡責,害怕破窗之后乘客跳車,引發(fā)其他風險。但如果當時思路可以變通一下,比如是否可以先打開車門,并提醒乘客不能下車?
北京晚報7月5日亦發(fā)布評論稱,無論是乘客砸窗,還是列車工作人員的處置,出發(fā)點應該都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保障現(xiàn)場乘客的生命安全。砸窗男子受到批評教育,但爭議并沒有停止,也給各方提了個醒:再遇到類似情況,能否有更科學專業(yè)、更人性周全的應急處置方法?比如,車廂里氣溫到底要達到多少攝氏度才可以破窗?
前述評論還寫道,不可否認,列車工作人員的現(xiàn)場處置有一定專業(yè)性,但與現(xiàn)場乘客的期待有所距離。鐵路方面,應該借此完善突發(fā)事件的處置流程機制,進一步優(yōu)化應急預案,提高對特殊情況的判斷和處置能力,更加精準地平衡好保障公共安全與關照乘客實際需求。對于乘客而言,也可以多些科學的自救方法,有序互幫互助。雙方都把安全當作能否砸窗的標準,就不難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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