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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洛麗塔
1948年的夏天,俄裔美籍作家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在一次蝴蝶采集之旅中開始創(chuàng)作與角色洛麗塔同名的小說。洛麗塔第一次出現(xiàn)時,“嬌弱的、蜜黃色的肩膀,同樣柔軟光滑、袒露著的脊背,同樣的一頭栗色頭發(fā)”。她是敘述者口中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時也是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洛-麗-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動三次,到第三次再輕輕貼在牙齒上:洛-麗-塔”。
半個多世紀的時間滌蕩后,被這些閃爍的語句環(huán)繞的洛麗塔已經(jīng)成為20世紀最知名、最經(jīng)典的文學形象之一。納博科夫筆下的敘述者是被捕入獄的中年男人亨伯特,他用華麗的詞藻和博學的知識講述了自己和未成年少女洛麗塔的戀情,其中不乏露骨的色情段落。
法國奧林比亞公司出版的第一本《洛麗塔》
正是因為作品隱含的不倫戀、戀童癖的主題和情色描寫,《洛麗塔》自誕生時就爭議不斷。在當時人人自危的麥卡錫時期,美國本土沒有出版商愿意接手這樣一部禁忌之書,更有出版商直言,如果出版了這本書,所有人都會進監(jiān)獄。納博科夫只好將目光轉向歐洲,他跟法國的奧林匹亞公司——一家因出版先鋒和色情文學而“臭名昭著”的出版機構達成協(xié)議,1955年9月,奧林比亞公司終于讓《洛麗塔》在法國面世。
在出版后的半年時間里,《洛麗塔》反響平平,沒有引起太多關注。直到1956年年初,英國著名作家格拉漢姆·格林發(fā)表評論,稱贊《洛麗塔》是過去一年最好的小說之一,緊接著,既是作家也是神職人員的約翰·高登發(fā)表了激烈的反對意見,“這是我所讀到的最骯臟的一本書。純粹是一本毫無節(jié)制的色情玩意兒……所有出版這本書和銷售這本書的人都應該被關進大牢”。兩人爭鋒相對的言論反倒助力了《洛麗塔》走向公眾,知名的出版機構和文學雜志開始下場,越來越多的評論家和讀者加入進來,把這部作品與陀斯妥耶夫斯基、亨利·詹姆斯、普魯斯特等名家的作品相提并論。而在彼時,與這一勢頭失之交臂的美國,一本走私進來的《洛麗塔》售價高達20美元。

第一個美國版《洛麗塔》
但到了1956年底,歐洲又開始大范圍查封《洛麗塔》。倫敦圖書館將其下架,法國迫于英國官方的壓力將其列為禁書,禁令在后續(xù)又蔓延到比利時、奧地利、澳大利亞等國。直到1958年8月,美國出版商沃爾特·明頓領導下的GP普特南之子出版社才推出了第一個美國版的《洛麗塔》。它在歐洲曾被貼過的“禁書”標簽反倒成為書商大肆宣傳的噱頭,即便在美國的部分社區(qū)它依舊被禁止,但并不影響當時已經(jīng)飛速增長的銷量。與此同時,鋪天蓋地的評論涌上報刊,評論大都圍繞《洛麗塔》到底是低俗且道德低下的情色故事還是大膽新奇的文學作品展開,兩極化的程度不亞于兩年前格拉漢姆·格林和約翰·高登的“隔空對罵”。
圍繞《洛麗塔》的兩極化評價一直持續(xù)至今,這聲音之外,一些《洛麗塔》的讀者給出了不一樣的答案。
收錄在文集《洛麗塔重生》中的《學習〈洛麗塔〉的語言》一文,是前南斯拉夫作者亞歷山大·黑蒙從自己和納博科夫同為流亡者的身份出發(fā),將《洛麗塔》的冒犯姿態(tài)視為一個進入英語文學的人試圖打造屬于自己的語言疆域的行為,“他在莎士比亞的語言中沒有位置,更不要說在雷蒙們或者海明威們的語言中了。他不得不拖進來他所有的難民包袱,他所有的記憶和損失,他多維思維的所有形狀,所有在他思維中形成的語言。他唯一的選擇是界定一片語言領土”。從這個層面上來說,納博科夫確實做到了,《洛麗塔》成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美國小說之一——由一個流離失所的俄國人所寫。
移居美國多年的伊朗學者阿扎爾·納菲西的《在德黑蘭讀洛麗塔》里記錄了1995年的秋天,她與七名學生在家中的秘密讀書會上讀納博科夫、菲茨杰拉德、簡·奧斯汀的經(jīng)歷。自1979年,霍梅尼成為伊朗最高領袖后,宗教成為治安手段,這些作家的作品在伊朗成為禁忌讀物,包括阿扎爾·納菲西在內的大批教職人員在騷擾與審查中被迫離開校園。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洛麗塔》里亨伯特以愛之名對少女的控制和傷害在阿扎爾·納菲西看來幾乎等同于伊朗女性的處境,亨伯特賜給少女“洛麗塔”的昵稱類似伊朗當局強迫她們披上的黑袍,她們被剝奪了自我,失去自由,“他們侵犯我們所有的私密空間,企圖規(guī)定每個姿勢,逼迫我們成為他們的一分子,這本身就是另一種方式的處決”。
伊朗版《洛麗塔》封面
面對讀者和評論家們種種不同的觀點——尤其是惡評,納博科夫似乎早有預見。出版《洛麗塔》之前,他深知這個故事會冒犯公眾的道德準則和價值觀念,他不希望卷入紛爭,一再要求匿名出版。他不想被扣上“色情作家”的帽子,也多次強調,這不是一本情色小說,而是嚴肅的文學作品。
愛惜羽翼的納博科夫在美國版《洛麗塔》面世五年后,受到了一些新的質疑。1963年,一位名叫韋爾德的記者在《金塊》雜志上刊登了一篇調查文章,直指納博科夫的小說借鑒了一起少女綁架案,并詳細羅列了小說與這起案件的諸多相似之處。同年,《紐約郵報》的記者艾倫·萊文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他就此專門寫信給當時已經(jīng)移居瑞士的納博科夫,要求后者給出回應。
萊文收到了回應,但信件并非來自納博科夫,而是他的妻子薇拉。

納博科夫與薇拉
“在寫作《洛麗塔》時,他研究了海量的個體案例,其中許多都與《洛麗塔》的情節(jié)有關聯(lián),他們對小說的影響要遠甚于韋爾德先生談到的那樁罪案”。薇拉既沒有否認丈夫借鑒了這起案件,同時試圖將案件對小說的影響降到最低。

綁架薩莉·霍納的犯人弗蘭克·拉薩爾
至于這起雙方都提到的案件,在當時的美國轟動一時。1948年,11歲的女孩薩莉·霍納從新澤西州的家中失蹤,帶走她的是自稱弗蘭克·拉薩爾的中年男子。在此后近兩年的時間里,拉薩爾帶著霍納游走美國各地,對外謊稱他們是父女,背地里控制霍納的行動,多次侵犯霍納,在警覺到霍納有可能向周圍人披露他們的真實關系時,拉薩爾就會帶著霍納離開。1950年,霍納才在鄰居的幫助下被解救。

即便納博科夫一直對外聲稱,《洛麗塔》的靈感來源于一場動物實驗:一只大猩猩被教授如何畫畫,最后畫出了困住自己的囚籠的鏈條。但霍納案發(fā)生的年份,以及案件本身與《洛麗塔》的創(chuàng)作經(jīng)歷和故事情節(jié)都很吻合同樣是不爭的事實。在2018年出版的《洛麗塔原型》一書中,犯罪專欄作家薩拉·魏恩曼追蹤了這起紛爭,書里提供了這樣一條證據(jù):1952年,納博科夫在《洛麗塔》的創(chuàng)作筆記里詳細記錄了霍納被綁架的經(jīng)歷,一同記錄下的還有拉薩爾的信息。經(jīng)過比對,魏恩曼發(fā)現(xiàn),筆記中的一些文本最終都出現(xiàn)在了小說里。
納博科夫對記者萊文的回避以及薇拉那封模棱兩可的回信,如今看來反倒佐證了薩拉·魏恩曼的觀點。愛惜自己名聲的納博科夫不愿意被稱為色情作家,也不愿意被認為這部小說的創(chuàng)作大部分都基于一起真實案件。因為承認這一點無異于折損了這位作家的虛構才華,相比色情作家的標簽,這或許更令他感到不安。洛麗塔的誕生催生出這位足以跟喬伊斯比肩的文學大師,讓此前寂寂無名的納博科夫一躍成為炙手可熱的文學新星,不再需要依靠教職養(yǎng)家糊口。而正是在《洛麗塔》風靡美國的那段時期,納博科夫帶著家人旅居瑞士,此后再也沒有回來。

以少女為主題,不同版本的《洛麗塔》封面
除了文學和商業(yè)上難以復制的成功,洛麗塔還產(chǎn)生了龐大的文化影響力。它先后被庫布里克和阿德里安·萊恩改編成電影,數(shù)名作者從不同角度寫下關于它的衍生書籍,在拉娜·雷德、凱蒂·佩里、警察樂隊等大批音樂人的作品里,都可以找到它的影子。洛麗塔——這個在小說里只存在于亨伯特之口,從未真正發(fā)聲的少女的代名詞被寫進韋氏詞典,含義是“一個早熟而誘人的女孩”。因為庫布里克在電影中塑造出涂抹紅唇、戴著心形眼鏡、口含棒棒糖的洛麗塔形象,心形眼鏡有了“性暗示”的意味,開始頻繁地與少女的身體一起出現(xiàn)在《洛麗塔》的書籍封面上。

拉娜·雷德專輯封面
此外,日本文化中的“蘿莉(Loli)”一詞據(jù)說取自洛麗塔(Lolita),“蘿莉”很大程度上剝離了情色的含義,代指年齡12歲左右的女孩,也可以形容已經(jīng)成年但仍顯稚氣的女性。在日本,還有名為“洛麗塔風尚”的穿衣風格,其標志性的服裝是蓬起的裙擺。受日本文化的影響,如果點開國內的購物網(wǎng)站上搜索“洛麗塔”,最先看到的不是納博科夫的小說,而是風格相近的裙子,連衣裙、蓬蓬裙、公主裙……

庫布里克版電影《洛麗塔》劇照
文學形象在不同場景、不同文化中的延續(xù)或改寫,對應了《洛麗塔》讀者在不同時期閱讀它的感受差異。翻開2005年中文版《洛麗塔》的評論區(qū),點贊最高的評價之一是“一個美的故事,美到讓人流淚”,大批初讀《洛麗塔》的讀者都曾被敘述者亨伯特的語言才華迷惑,沉迷于他用耀眼的詞語和豐富的學識搭建的敘事迷宮。在這里,是少女洛麗塔引誘了他,讓他陷入這段最終以悲劇收場的戀情。
文集《洛麗塔重生》的編纂者珍妮·明頓·奎格利——同樣是第一個美國版《洛麗塔》的出版商沃爾特·明頓的女兒——在導論中寫到,剛滿18歲的自己第一次讀《洛麗塔》時,“毫不懷疑是洛麗塔先勾引了亨伯特”。直到三十年后,已為人母的她重讀這部小說時才意識到,這并不是一個催人淚下的愛情故事。亨伯特像獵人一樣,傷害并剝奪了洛麗塔的人生,轉頭用謊言來操控讀者,在不知不覺中瓦解了我們的道德濾鏡。
更切膚的例子來自臺灣地區(qū)作家林奕含和她的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少女房思琪以自己的視角講述了她被補習班老師李國華侵害到后來精神崩潰的經(jīng)歷。在整個過程中,李國華試圖向房思琪灌輸這樣的念頭:老師因為愛你才對你做這些。相隔半個多世紀,房思琪的故事與《洛麗塔》形成互文,李國華和亨伯特都利用了“文學的巧言令色”,房思琪的口述填補了未能發(fā)聲的洛麗塔遺留下的空白。在小說的后記里,林奕含披露房思琪的原型是自己,小說面世兩個多月后,林奕含在家中自殺。創(chuàng)作者以自我犧牲的代價完成了最后的文學絕唱,令人惋惜和悲憤。她無需受到任何苛責,那位在亨伯特口中、在韋氏字典里、在心形眼鏡捆綁下的少女也不應再被視為早熟的誘惑者,她只是一個身處黑暗、絕望無助的孩子。
林奕含的小說發(fā)表于2017年,那時頻繁披露的類似事件刺激著我們高度敏銳的神經(jīng),如今,初次接觸《洛麗塔》的讀者或許不需要依靠較多的閱歷就能識別出亨伯特的謊言。反過來,《洛麗塔》以及類似有爭議的作品不得不面臨新的疑問,它們更容易在這個環(huán)境里被當作道德低下的傳播物嗎?它們的經(jīng)典地位還能確保它們安然出現(xiàn)在校園圖書館、課堂或者公共場合嗎?教授或討論這些作品里的情節(jié)會不會帶來風險?
作品的文學價值遠高于它可能引發(fā)的道德沖擊,這是出版商們在《洛麗塔》被英國官方禁止時用到的辯護理由。文學價值——這個曾讓《洛麗塔》《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等作品從黑名單中被解除的辯詞該如何被重新理解?可以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里談論文學價值嗎?可以在愛麗絲·門羅無視女兒被丈夫侵犯的事件爆出后再來談論其文學價值嗎?疑問遠不止于此。諷刺的是,門羅的丈夫回應此事時聲稱是這個女孩勾引了他。他引用《洛麗塔》狡辯,“雖然這一幕是墮落的,但這確實是洛麗塔和亨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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