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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不夠未入圍買其他新樓盤時認籌資格被“鎖”,釋放時間誰說了算?

本文圖片均為 上觀新聞 圖
“已經確認積分不足未能入圍后,為什么不立即釋放?”近日,市民劉先生遇到了煩心事。他通過解放日報·上觀新聞互動平臺反映稱,認購一個新樓盤時因為積分不夠未入圍,可當他想再認購另一樓盤時,卻發(fā)現認籌資格被“鎖”在了上一家。
劉先生告訴記者,前不久,他了解到閔行區(qū)紫竹濱江紫龍路與龍吳路交叉口有一個新開的樓盤“象嶼招商·公園1872”(下稱“公園1872樓盤”),開發(fā)商為上海象商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樓盤距離地鐵15號線的站點和在建的23號線站點都不遠,比較符合自己的需求。于是,2023年4月8日,劉先生交付了50萬認籌金認籌該樓盤,2023年4月19日,樓盤開發(fā)商公布入圍積分為62.76分,劉先生只有51.55分,未能入圍。


認購規(guī)則(部分)。
由于積分不足,劉先生決定認購其他樓盤,但辦理認籌手續(xù)時,對方工作人員卻告知劉先生無法提交認籌。經過查證,劉先生才發(fā)現,自己仍處于向公園1872樓盤提交認籌的狀態(tài),這家開發(fā)商未將認籌資格釋放出來。
為了趕上新樓盤的認籌,劉先生多次與公園1872樓盤的開發(fā)商協商,請求將自己的認籌資格“解鎖”,以便自己能在4月23日截止日期前認籌其他樓盤。但開發(fā)商表示需要在4月26日選房結束后才可以。
這令劉先生很困惑,自己的積分明明不滿足入圍需求,為何開發(fā)商不把自己的認籌資格釋放出來呢?對于劉先生的疑問,開發(fā)商工作人員回應說:“這不是我們開發(fā)商決定的,是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钡谡J籌客戶要求開發(fā)商拿出區(qū)房管局的政策要求時,開發(fā)商卻并沒有給出相關的明文規(guī)定,而是說:“你可以打電話咨詢?!?/p>
為此,劉先生還特地撥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可得到的回復卻是“關于新房認籌資格,閔行區(qū)并沒有相關規(guī)定”,即沒有規(guī)定必須在未入圍當天釋放,也沒有規(guī)定需等到選房結束后才能釋放。
劉先生仔細翻閱了認籌時簽訂的合同,合同上也只規(guī)定了成功入圍的注意事項,卻并未說明未入圍如何退款、何時釋放認籌名額等具體事項。而公園1872樓盤的整個認籌過程中,也并未有銷售人員就認購資格向他做過清晰說明?!拔矣X得他們有義務告知消費者未入圍后會鎖定一段時間?!?/p>
劉先生告訴記者,在與工作人員的反復溝通中,對方透露,因為線上選房時間很短,已經入圍的A組客戶有可能無法選房成功,所以暫時沒有釋放未入圍的B組客戶的資格。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撥打了閔行區(qū)房管局的投訴監(jiān)督熱線,工作人員則表示,1872公園樓盤已于4月26日搖號選房結束,“這兩天就會釋放資格了。”對于期間長達數個工作日鎖定時間,工作人員解釋稱,“可能是需要有一個反饋到系統里的過程?!?/p>
對此,包括劉先生在內的不少購房者希望,簡化反饋流程,對確定未入圍的盡快釋放資格。
(原標題:《市民買閔行一樓盤未入圍,買其他樓盤時資格卻被“鎖住”!釋放時間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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