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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記者”朱孔劍的生意經(jīng):以炒作負面要挾,收受官員錢財

2015年8月13日上午,連云港贛榆區(qū)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朱孔劍等五人敲詐勒索案公開開庭審理。
上午9點左右,五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和其他四人神情呆滯不同,走在最前面的朱孔劍輕輕吹著口哨,有意無意表現(xiàn)出一絲輕松的神情。在他那件無袖背心的背面,還可清晰地看到他用指甲摳出的3個字:我無罪。
然而,這無法改變他面臨多達6項敲詐勒索指控的現(xiàn)實。
“監(jiān)督”還是“偽正義”?
在朱孔劍的微博上,他對自己的介紹是:“一個沒被圈養(yǎng)、沒被污染的野生記者”,并自封為“調(diào)查記者,新贛榆網(wǎng)CEO、主編”。
根據(jù)他自己的說法,僅有高中文化的他,是在2009年“正式出道”。
而在他“出道”之前,朱孔劍就已經(jīng)是網(wǎng)絡上頗為活躍的“大V”了。
朱孔劍最早以博客為陣地。澎湃新聞(m.xinlihui.cn)記者在其認證博客上看到,現(xiàn)存最早的一篇博文是他在2008年7月所發(fā)《江蘇灌南縣官員“領導”地痞流氓狂打群眾》一文。同樣在2008年,他還參與了被廣泛關注的“齊魯維權網(wǎng)醫(yī)藥黑名單”事件,那一年他只有21歲。
2009年之后,朱孔劍的“炮火”越來越猛烈。
僅在2009年11月份,朱孔劍就在其博客中發(fā)布42篇博文,內(nèi)容涉及“暴力拆遷”、“花甲老人沉冤十年”、“屢發(fā)醫(yī)鬧事件”等多個刺激性話題。其開炮對象不乏贛榆紀委書記、教育局長等多位官員。
真正讓他名聲大噪的是扳倒組織部長事件。
2010年3月初,23歲的他實名舉報時任贛榆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宜春擁有4套“豪宅”。當年3月17日,贛榆縣委決定免去張宜春組織部副部長職務,縣紀委決定給予張宜春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
這件事情,令當?shù)厥忻駥λ磁逵屑?。本案另一被告人劉希劇在庭審中被問及為什么他會投奔朱孔劍時,劉直言:當時大家都認為朱孔劍是“正義的象征”。
另一方面,贛榆當?shù)匾晃辉椭炜讋τ薪煌娜耸扛嬖V澎湃新聞記者:“張宜春事件讓他很有成就感,也讓他有些飄飄然了。”
2010年,他還收編了王為相(當?shù)亓硪恢W(wǎng)絡爆料人),讓王為相幫他拍攝和剪輯視頻。朱孔劍的“新聞事業(yè)”從靜態(tài)的圖文時代邁入動態(tài)的畫面時代,因此也更具“威懾力”。
一年后,二人分道揚鑣。談及此事,王為相稱,在合作過程中,二人之間的矛盾逐漸加劇。原因是他發(fā)現(xiàn)朱孔劍只是在利用他,而且并不像他一開始所想的那般正直。
2012年5月,朱孔劍創(chuàng)辦了“新贛榆網(wǎng)”,并招募了四五位員工。和依托于博客、論壇相比,朱孔劍有了自己的“陣地”。
2014年9月25日,朱孔劍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庭審中,針對自己網(wǎng)上發(fā)帖、拍攝視頻等行為,朱孔劍多次提到,他所行使的是公民的“監(jiān)督權”。而針對為什么從來不搞正面報道的質(zhì)疑,朱孔劍認為幫助平息負面報道就是在做正面的事。
但是當檢方質(zhì)問,他們在拍攝某企業(yè)違規(guī)排污、收了該企業(yè)1萬元之后,有沒有再去追蹤排污情況、行使監(jiān)督權時,朱孔劍沉默了。
“敲詐”還是“被收買”?
根據(jù)檢方所提出的八項指控,朱孔劍等人除了敲詐勒索一些企業(yè)負責人,還將手伸向了官員。
據(jù)檢方指控,2010年10月份,朱孔劍、王為相曾以炒作沙河鎮(zhèn)李曹埠村“假戶口”一事相要挾,收受了時任沙河鎮(zhèn)派出所所長穆家波送上的12萬元。
派出所堪稱不法分子的“克星”。但這一次,派出所不僅被不法分子所“克”,所長還親手送上了12萬元。這是怎么回事呢?
2010年9月19日晚,央視新聞頻道《共同關注》曝光了李曹埠村的許多農(nóng)戶被“安”上了一個或兩個陌生孩子的戶口。面對鏡頭,村干部孫敏省承認,自己曾替“十多家”山東親戚家的超生子女在李曹埠村“安”戶口。
原因是,山東超生者繳納的社會撫養(yǎng)費比較高。因此,許多山東超生兒童都選擇落戶在社會撫養(yǎng)費“便宜”一些的蘇北村莊里。
據(jù)《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孫敏省的妻子李長芝透露,由于沙河鎮(zhèn)每季度召集村干部開會,攤派稅費征收指標。于是,幫助這些外省孩子“掛戶口”,讓孫敏省找到了一條快速籌錢、完成指標的捷徑。
就這樣,山東超生戶將他們的罰款匯入李曹埠村委會后,孩子的戶口也隨之在贛榆“安”好。在“打點”過派出所和縣婦幼保健所的關系之后,罰款就以地方財政收入的形式流入了沙河鎮(zhèn)政府的金庫。
不過,對于上述“掛戶口”之事,當時的沙河鎮(zhèn)派出所和贛榆縣婦幼保健所的工作人員均對此予以否認。
然而,在央視報道次日,也就是9月20日傍晚,孫敏省從家中出門后就再也沒回來。十多天后,沙河鎮(zhèn)政府才通知孫敏省家人:孫敏省已于9月20日晚“喝藥自殺身亡”。但是,孫敏省不被允許尸檢,贛榆縣公檢法部門也沒有對孫的死亡原因給予說明。不少當?shù)卮迕裾J為,他們的村支書是被人灌了藥打死的。
針對此事,朱孔劍、王為相帶上兩名來自江西的記者,找到沙河鎮(zhèn)相關負責人,要挾稱“不給錢就繼續(xù)炒作”。最后,沙河鎮(zhèn)派出所所長穆家波送上了12萬元平息此事。
與之相似,2010年11月份的一天,朱孔劍、王為相在網(wǎng)絡博客上惡意炒作原江蘇省東??h橫溝鄉(xiāng)黨委書記尹道云,并以“不給錢就繼續(xù)炒作”相要挾,后尹道云向王為相等人支付2.94萬元。
庭審中,朱孔劍、王為相等承認了自己的收錢行為,但否認了檢方關于此事定性為“敲詐勒索”的主張。
朱孔劍表示,他并無敲詐勒索行為,只是收受了錢財而已。他認為這些錢是“他們?nèi)o我的”、“辛苦費”,自己沒有伸手拿。
朱孔劍的辯護律師認為,相比敲詐勒索,用“被收買”來定義朱孔劍等人的行為恐怕為更為合適。
據(jù)朱孔劍所述,當?shù)赜泄賳T曾多次請他吃飯洗腳。此外,據(jù)曾和朱孔劍有過往來的人士透露,逢年過節(jié),經(jīng)常有官員拎著禮物去拜訪朱孔劍。
2013年5月,在“新贛榆網(wǎng)”成立一周年之際,該網(wǎng)站曾總結(jié)稱:“一年來,新贛榆網(wǎng)的民生贛榆板塊獨家首發(fā)報道了青口河跳河自殺、紀委書記墜樓等一系列緊扣百姓民生、社會焦點的新聞事件,為保障百姓人民最起碼的知情權做出巨大的貢獻?!?/p>
對于“新贛榆網(wǎng)”的盈利模式,朱孔劍稱,主要是通過版面廣告收益。但對于廣告費之外的錢財,他并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手。
2014年12月26日下午,贛榆區(qū)委書記曹衛(wèi)東在贛榆區(qū)公安局調(diào)研時稱,該局“集中打擊了以朱孔劍、王為相為代表的一批新聞欺詐典型,有力地維護了干部干事環(huán)境的公平,為基層干部營造了良好的干事環(huán)境?!?/strong>
在朱孔劍被逮捕后,贛榆及連云港的一些網(wǎng)站論壇都發(fā)出了朱孔劍被抓的傳聞帖。其中一條如此描述:“橫行一時的連云港野生記者王為相、朱孔劍等多人因敲詐勒索被法辦!”
帖子中,不少人拍手稱快:“以前我也覺得這人挺正義的,沒想到跟錢有關系,真是找死!”
也有網(wǎng)友感到惋惜:“說實話,這個朱孔劍還是比較有才的一個人,只是(才能)用錯地方了?!?/p>
朱孔劍等人之所以能在2008-2012年前后興風作浪,與當時特殊的時代背景或有關系。當時,地方上推行信訪排名制度,各地上訪情況與地方黨政領導的考核直接掛鉤,導致地方信訪壓力很大,各地也不惜采取各種手段“截訪”。因此,針對朱孔劍這樣的“搗亂分子”,地方上多有所忌憚、采取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
2013年底,國家對各省份不再搞全國范圍的信訪排名、通報,有關部門也確立了“把矛盾化解在當?shù)亍钡男滤悸?。于是,朱孔劍的那一套也不再管用?/p>
此案庭審于8月13日結(jié)束,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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